艺联网

2016第十九届北京艺术博览会

2016年9月1日(周四)至4日(周日)
  • 十八届北京艺术博览会开幕式
  • 十六届开幕式
展览时间:
2016年9月1日(周四)至4日(周日)
开幕时间:
0000-00-00 00:00:00
展览城市:
北京 - 北京
展览地点:
北京展览馆
策 展 人:
参展人员:
展览备注:
展览地点:北京展览馆 展览地址:中国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135号

展览介绍

 参展细则

一、总则

为展示中外艺术作品,搭建高端艺术交流平台,2016北京艺术博览会组委会(以下简称组委会)制定、实施本细则,并拥有修改、解释本细则的最高权利。本细则对组委会与全体参展商(以下简称展商)均具有约束力。

 

 

 二、举办时间及地点

展览地点:北京展览馆

展览地址:中国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135

举办时期:2016年9月1日(周四)至4日(周日)

公众参观时间:91日至4日,每天 10:00 17:30 94日下午3点停止入场)

展厅面积:20000多平方米

 

 

三、参展对象及范围

1.参展对象:画廊、画院、艺术公司(工作室)、艺术院校等艺术机构。

2.艺术范围:中西绘画、雕塑、装置、多媒体等。

 

 

 四、参展资格确认

1.申请:即日起至2016530日。申请参展须提交附件中的参展申请表,填写完整并由负责人签字后生效。

2.参展作品审核:博览会艺术委员会负责所有参展申请的审核,是所有参展申请的最终审核机构,拥有充分的权利,独立决定接受或拒绝任何申请。参展申请机构应确保所递交资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。所有参展作品必须符合中国国情,尊重我国的民族审美习惯,组委会保留最终评审权。

3.参展确认:组委会将通过电子邮件、传真或邮寄向申请者发送《参展确认函》以确认参展资格。

4.展位安排:申请者在递交参展申请的同时向组委会预订展位。组委会按照展品类别、参展机构缴纳展位费的时间先后顺序,参照展商的选择及展览的整体布局统一安排展位。组委会拥有展位的最终决定权。

5. 展位使用:未经组委会同意,展商不得将展位部分或者全部转租他人。参展机构在展览期间若展示与所递交的申请资料不相符的展品,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展商参展资格,所缴纳的展位费将不予退还。

18平米至多可展示12幅作品。

组委会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任意一件展品的详细完整的信息,并有权禁止展出任何不符合博览会要求的物品。

 

 

 五、展位价格及设施

1.展位价格:

A区展位(人民币)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32400/18平方米(1800/平方米)  

B区展位(人民币)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8800/18平方米(1600/平方米)

9㎡展位(人民币)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6380/9平方米(1820/平方米)

展线 (人民币)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800/

所有边角展位(双开口)均需额外加收10%的展位费

 

2.展位设施(每18平方米展位内含):

楣板、地毯、1张咨询桌及2把折叠椅、2张参展工作证、8盏长臂射灯

1本展览会刊,可刊登1页图录(可放1-2张图片)

白色木质展板(3.6米高×1米宽×5厘米厚)

 

 

 六、展位费缴纳

展商的申请被接受后,组委会将通过电子邮件、传真或邮寄的方式将《参展确认函》提供给展商,展商需在收到《参展确认函》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展位费至指定账户

 

 

 七、艺博会图录

1.组委会将出版16K210mm×285mm)彩色精印图录,收录参展机构数据及参展作品。

2.展位面积每达到18平方米可免费刊登图录1页、刊登作品图片1-2幅、获赠图录1册。如需增加图录版面,另收取制作费800/页。作品图片请以电子文件(JPGTIF)形式提交(并附打印小稿),图片文件尺寸必须大于5-7寸,且分辨率在300dpi以上;也可提供120彩色反转片或高清晰度照片(请标明反转片的正、反、上、下)。作品图片请同时注明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、尺寸、材质、创作年代等信息。

3.图录数据递交截止时间:2016630日。

4.若展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刊登图录所需数据交至组委会,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刊登图录。

 

八、布展和撤展

1.展商布展时间:8319:00-14:00; 83115:00-17:00组委会进行安全检查。

2.展商撤展时间:9415:00-17:00

3.各参展单位不得提前撤展。

 

 

九、展品运输

有关展品的运输、海关申报、展品进馆、装卸、包装物保存、展品回运及支付费用等问题,请咨询艺博会展品运输部。

 

联系电话:010——59491701  


热点专题 MORE>>

扫一扫关注微官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