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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交易存在风险需谨慎

发表时间:2017-04-14 来源:



花45万元买来的古字画,经鉴定价值仅约8000元。


    一名古玩收藏爱好者花巨资淘得一批古玩字画,经鉴定大多为赝品,总计价值不过万元。为此,买家向卖家提出退款要求。


    那么,“看走眼”买到赝品,卖家能否以行规为由拒退?古玩收藏真假难辨,风险谁担?针对该起由民间藏品交易纠纷引出的现实问题和法律问题,近日,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给出了自己的答案。


    吴之如漫画 45万买的字画只值8千元法院:藏品交易应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花45万元买来的古字画,经鉴定价值仅约8000元。卖家则一口咬定“买卖自愿、真假自鉴”是古董收藏行规,断然拒绝了买家的要求。因双方无法调和,官司打到了法院。


    2014年9月22日,郭海鹏得知刘振勇手中有不少古字画真迹,便托朋友引荐,向刘振勇购买了一批字画,交易价格为33万元。在交易过程中,郭海鹏觉得刘振勇比较老实、和善,感觉他不会骗人,且字画看上去品质不错,应该没什么问题,就将33万元一次性付给了刘振勇。


  见郭海鹏如此爽快,又对古玩字画爱不释手,刘振勇就向郭海鹏推荐说,他哥哥刘振兴手里有不少字画宝贝,如果有兴趣,可以去看看。


    郭海鹏是一家公司老总。十多年前,他迷上古玩收藏,尤其对古字画情有独钟。为此,他花了不少时间、精力钻研古字画,并请教文物鉴定专家学者,积累了一些鉴别常识,成为一名古字画收藏的“发烧友”。为了能多淘得一件上品古字画,他常忙里偷闲,遍访大江南北,广交藏友。一旦觅得心仪的古字画,就算倾尽家产,他也在所不惜。


    郭海鹏与刘振兴定于2014年9月28日看货定价。因郭海鹏要量较多,刘振兴将一批字画及少量杂件送货上门。


  对于刘振兴送来的字画和杂件,郭海鹏逐一查看,仔细甄别,按质论价。在谈论价格时,刘振兴说:“这些字画都是‘铲地皮’收旧货收来的,有些也是在市场上买的,反正我是当真的买来的。我们这行有个行规,就是‘买卖全凭眼力,真假各安天命’。你也是圈内人,自然知道规矩,假如你有看不懂的或者有疑问的,就别买!”


  “没事的,应该没问题,我都要。”郭海鹏觉得这批字画品相不错,见刘振兴也老实憨厚,绝非一个打诳语之人,加上之前与刘振勇有过交易,他深信这批字画当属真品,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,当即决定全部买下。


    一周时间,自认为花了不太多的钱买到两批字画,郭海鹏觉得捡了不少“漏”,十分开心,邀请不少藏友前来鉴赏。后来,他再三追问,藏友们才说出真心话:这些字画不像是真品。


    此后,郭海鹏多次与刘振兴沟通协商,提出字画是赝品,不愿支付余款。拿到鉴定结论,郭海鹏更觉得自己被骗了。剩余的25万元,尽管刘振兴多次催要,但他都拒绝支付。


    2015年7月,因迟迟不能收到欠款,刘振兴将郭海鹏诉至苏州市吴中区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郭海鹏支付货款2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。

 

    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郭海鹏对刘振兴提出了反诉,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,刘振兴退还其已付画款20万元;如法院经审理认定不能撤销买卖合同,申请对双方交易价款进行调整,变更至双方“两不来去”,即无需再向刘振兴支付余款25万元。


  针对郭海鹏提出的反诉,刘振兴辩称,本人从未向郭海鹏承诺字画为真品,本人在交易时向郭海鹏表明真假自负,双方对字画真假均有同等认知能力,不存在利用认知优势的情形;字画行业存在“买卖自愿、真假自鉴”的惯例,交易习惯不允许成交后轻易反悔,故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,郭海鹏的诉请应予驳回。


    法院认为,字画行业高风险与高利润并存,存在“真假自负”“买假不退”的交易惯例,不允许字画成交后随意反悔。 一审判决后,刘振兴向苏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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